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任职要求:
1.学历与资质:
临床医学或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
具备副主任及以上医师专业技术职称。
2.经验与能力:
在三级甲等医院或知名专科医院的儿童精神科拥有至少10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具备至少5年科室主任或同等及以上管理岗位(如副院长、中心主任)经验,精通医疗质量管理。
具备卓越的领导力、战略规划能力和决策能力,能有效激励和管理多元化的团队。
3.核心素质:
使命驱动: 对儿童精神卫生事业充满热情,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医者仁心。
开拓创新: 思想开放,勇于接受新观念,能****学科前沿发展。
沟通协作: 出色的内外部沟通能力,善于构建和谐高效的团队,擅长与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建立信任关系。
抗压韧性: 能在高强度、快节奏的环境下保持冷静,具备出色的危机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