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统一执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
(3)开考比例为1: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4年5月8日—5月9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3、笔试
笔试由梁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为100分。职员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上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上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上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为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5月21、22日(其中:22日为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为梁平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根据1:2的面试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所需资料: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资料:①《梁平县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③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费用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报考考核招聘(详见《一览表2》)岗位的: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梁平县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并附一份个人简历或自荐书,发送至县人社局邮箱383140769@qq.com,联系电话:53224012。
3、资格初审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其参加考核面试。
4、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需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5、考核面试方式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6、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因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事宜在县人力社保局张贴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招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在用人单位不少于2年),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考务咨询电话:**
2.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3.涉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梁平县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招聘名额 | 学历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县卫生局 | 聚奎镇 卫生院 | 临床岗位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 | | 报考乡镇临床岗位专业人员: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2012年毕业人员1年内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13年毕业人员2年内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14年毕业人员3年内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上述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