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2024.11.04
一、招聘名额及方式
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聘药剂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普通中专3年+全日制专科2年或3年的学历教育)。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三)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药学类专业。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标准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报名地点: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联系电话:78492047 78488376
(六)领取准考证。
报名通过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在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面试由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对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在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五一八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psxyy.org.cn/)首页“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考试并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市五一八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并派遣到我院工作,聘用时间1年。
月工资收入3500元/月,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八、纪律要求
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九、其他
(一)本招聘启事由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二)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
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联系电话:**。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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