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重庆市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并报经区卫健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PART.1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PART.2
招聘岗位及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PART.3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热爱卫生事业;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时间观念、耐心和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被我中心解聘的或未被续聘的人员;曾经从我中心自动离(辞)职的人员;曾经在我中心试用不合格的人员;参加我中心招录合格但未到岗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学历要求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前一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
PART.4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下午17:00
地点:合川区三庙镇西街26号4楼419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报名者须按提示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资格证、毕业(学位)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报名、考试、考核始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考核成绩。
注: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有关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电话咨询,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
PART.5
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结构化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考试内容以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考试时间:2025年12月3日上午10:00-11:30(如有变化电话通知),考试地点: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思居院区)。
2.技能操作考试
招聘的护理岗位需进行技能操作考试。考试时间:2025年12月3日下午14:00-16:00(如有变化电话通知),考试地点: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思居院区)。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025年12月6日上午10:00-12:00(如有变化电话通知),考试地点: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城区院区)五楼。
4.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一致情况下,笔试成绩优先。
所有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及面试的,取消本次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资格。
超过1:3比例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次进入下一轮考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下一轮考试。
PART.6
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PART.7
公示
有关本次考试的总成绩在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院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PART.8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PART.9
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的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