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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宁六事招公告〔2023〕3号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等文件精神,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内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h.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其他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注明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1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凡是要求提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提供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函、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203室(南京市六合区气象路8号)。
4.提交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上交《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名人员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后面写上名字);
(4)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5)相关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6)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7)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资格审查
南京市六合区卫健委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2023年11月12日上午9:00-10:30。
资格审查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2023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
6.有关要求
每位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5日10∶00-12∶00,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六合区卫健系统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影像医师、口腔医师等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1:1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超过1:1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50%+面试50%。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要求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lh.gov.cn)公布,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六合区卫健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计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57758718
六、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六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25—57755063
本公告由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1: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六合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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