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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沛县中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江苏省沛县中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在江苏省沛县中医公众号(沛县中医院)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沛县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详见《岗位表》。
(三)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学历条件:各岗位学历条件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县在编事业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沛县中医院老院区门诊五楼会议室
2、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提供《沛县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个人持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沛县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沛县中医院现场工作人员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笔试。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的岗位将组织笔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低于3:1的,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岗位需要笔试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需要笔试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的成绩。
(四)体检
医院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医院会从考试成绩、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沛县中医院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医院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进度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院行风办)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沛县中医院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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