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

501以上人 公立 (三甲)

2人

 25

2025.9.9-2025.9.16

即将报名

科研处专技人员、审计处专技人员
全职,社招,应届生
硕士起
招聘要求

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重庆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9月。如:202410月至20259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在军队服现役或其他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8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99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等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除本公告明确有其他时限要求外,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8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等。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91日至20268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照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以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专科)专业报考的,须在2026831日前取得相应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含试用期时间计算),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其就业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情况不影响报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人员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除外〕:202411日至20258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在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2024年、2025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届毕业当年参加住培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并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培养“国优计划”有关政策,“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报考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时,可不限专业,凭教师资格证载明的学科报考相应学科教师招聘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入口”—“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报考资格佐证材料。报名时间为2025999:009169:00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进行报名。“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各招聘岗位报名进展情况,将在2025911日、14日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公布。

温馨提示:经研究,为方便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新增了四川省成都市考区供考生选择。招聘岗位仅需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名时可选择在成都市考区参考;招聘岗位需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则报名时只能选择在重庆市参考,不能选择在成都市考区参考。

2.报考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佐证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其中,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5918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于20259209: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各招聘岗位网上缴纳考务费人数与拟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作为急需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按照规定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5102190010259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其报名以公共科目笔试报名为准,确需另外报名的,由招聘方按照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另行通知。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包含结构化、无领导小组等方式)、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考)。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方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51025日(星期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预计202512月上旬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由招聘方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地点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有关栏目或招聘方明确的其他官方网站等通知,详见《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查询可通过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或招聘方明确的其他官方网站等进行。

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复审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需折合计算笔试各科成绩的,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为准(下同);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应折合计算笔试总成绩的,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为准)等〕,按照前述规则由招聘方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首批资格复审一般在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请考生关注。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或佐证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或经核实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的,一般应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

首批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有关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在开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有关规定,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关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下同)数大于或等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照面试阶段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数。

专业面试采取专业实操、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附件1的专业面试采取两种不同方式的,每种方式各占专业面试成绩的50%。专业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考生属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成绩要求,由招聘方结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型”和“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甲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丙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丁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单位及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由招聘方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招聘方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方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由招聘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含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递补事宜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结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凡本公告明确了最低服务期(详见附件1“备注”栏)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市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网等通知(市属高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关注有关高校官方网站通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公共科目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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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1957年由原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附属医院分迁来渝创建,历经6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和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涉外医疗为一体的重点大型综合性教学医院。医院牵头成立了重庆市首家医院集团(医联体),即“重医一院医院集团”,集团以院本部为核心,包括3家直属部门与单位(第一分院、金山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17家市内托管医院(大足区人民医院、海扶医院、綦江区人民医院、万盛经开区人民医院、酉阳县人民医院、合川区人民医院、璧山区人民医院、梁平县人民医院、南川区人民医院、潼南区人民医院、铜梁区人民医院、忠县人民医院、长寿区人民医院、渝北区人民医院、城口县人民医院、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荣昌区人民医院)、5家市外帮扶医院(西藏昌都市人民医院、新疆石河子市人民医院、陕西省渭南市人民医院、陕西省富平县人民医院、海南省万宁市人民医院)。
    服务能力出众院本部开设临床科室36个,医技科室8个,现有编制床位3200张。2021年门诊量369.03万人次,出院病人15.86万人次,手术6.96万台次。病人来自全国各地及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在重庆及四川、贵州等周边省市拥有25家教学医院和77家指导医院。
    医疗技术精湛院本部常年承担疑难危急重症救治、应急救援、干部保健及涉外医疗任务,是重庆市SARS、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重症病例救治首要单位和专家组长单位,以及重庆市唯一一家同时获肝、肾移植技术准入的地方医院。形成了器官移植、微创、介入、无痛诊疗等优势技术,推行以疾病为链条的多学科诊疗模式。拥有国家卫健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8个(产科、检验科、重症医学、专科护理、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胸外科、神经外科、麻醉科、神经内科、普通外科、眼科、呼吸内科、耳鼻咽喉科、肿瘤科、医学影像科、老年病科、骨科)。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老年病重点专科”1个。重庆市临床诊疗中心27个,重庆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20个。各学科均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优势,综合诊断治疗水平居国内先进行列。
    医疗设备先进院本部拥有PET-CT、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高剂量率三维后装治疗系统、炫速双源CT、宝石能谱CT、128层螺旋CT、3.0TMRI、1.5TMRI、平板DSA、SPECT、高强度超声聚焦肿瘤治疗系统、影像引导放射治疗系统(IGRT)等一批大型医疗设备。
    医学人才济济院本部拥有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第45届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等在内的一大批学术造诣高、临床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医院现有在岗职工6932人,其中教授347人,副教授449人,博士生导师106人,硕士生导师463人,享受政府津贴专家38人,现任国家级学会、协会学术职务700人次,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95人,重庆市医学会正副主任委员、重庆市医师协会正副会长125人次。
    科教成效显著院本部形成了以神经科学、肿瘤学、脂糖代谢、眼科及重症医学等为代表的“五大优势学科群”。设有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权点3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已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内科学-传染病学、神经病学)、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临床),国家卫健委“功能性脑疾病诊治重点实验室”。获批成为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拥有重庆市高校重点学科34个、重庆市医学重点学科11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6个。承办统计源期刊《中华内分泌外科杂志》。近5年来承担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级纵向科研课题1037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内的各级科技成果奖48项。2020年国内收录论文数居全国医疗机构第21位,SCI收录论文数排名第27位。
    荣誉奖项众多院本部先后获得“全国百佳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卫健委“2005-2007年度全国医院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竞赛”金奖、国家卫健委“2017年度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国家卫健委“优质服务示范医院”,“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重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原重庆市第八人民医院,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10年12月26日成建制并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一所以医疗为中心,兼有科研、教学和干部保健等职能的综合医院。承担中央领导来渝的医疗保健任务和省部级、厅局级领导的日常主动保健工作,以及社区居民22万人的医疗保健任务,是重庆市机关直属医院和干部保健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山医院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按照“三甲医院”的行业标准,独资打造的直属分院,也是北部新区唯一一家融医疗、康复、预防、保健、涉外为一体的大型公立医院。医院有编制床位1000张,一期开放床位638张,实际开放床位420张。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干医师组成的医疗团队,以其精湛的医疗技术、卓越的护理服务,为广大市民、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系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正在运行的全国首家大型公立医院主办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现投入运行的护养一区,分为护养区(自理、介护)、护理院和慢病区(康复、老年、神内)3个区域,建筑面积31400平方米,开放床位522张。中心开创的集养生文化、康复理疗、医疗护理、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模式,走在全国前列。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足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救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重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重庆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区医教研中心。医院以无创医疗理念为宗旨,能开展体外循环下房间隔缺损修补术、心脏瓣膜置换术、保留幽门的胰十二指肠切除术等,在同级医院中处于领先水平。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海扶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集临床、科研、教学为一体的海扶无创医疗示范医院。医院以无创医疗理念为宗旨,以治疗子宫肌瘤专病为特色,多学科专家团队把国际领先的海扶超声消融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为患者精心设计个性化、系统化、无创微创的治疗方案,帮助患者实现“我的健康我做主”。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綦江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能开展冠心病介入治疗、周围血管介入治疗、全腔镜下肺叶切除术、心脏导管消融技术、晚期肝癌和肺癌的介入治疗等,诊疗技术水平在全区处于领先地位,部分诊疗技术达到市级医院水平。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万盛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万盛经开区居民和毗邻区县部分群众的医疗保健工作,以及经开区内各乡镇卫生院的教学和医疗指导任务。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酉阳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是酉阳县医疗救治中心,担负酉阳及周边各(区)县84万人的防病救治任务。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川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预防、保健、急救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单位,开展了计算机辅助下电磁导航系列手术,血液透析,高压氧治疗,肝胆、泌尿及妇科微创治疗技术,血管内、血管外介入治疗技术等,对多发伤、复合伤、多器官功能衰竭的抢救居合川区领先水平。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璧山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重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非直属附属医院、重庆市住院医师(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基地、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医院能开展单孔腹腔镜直肠癌根治术、高位颈椎骨折固定术、脑动脉瘤支架辅助栓塞术、复杂骨盆手术、ERCP、腹腔镜下半肝切除术、冠状动脉慢性闭塞病变开通术。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梁平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梁平区全区93万人及毗邻区县部分群众的医疗保健工作。医院拥有1.5TMRI、128排螺旋CT等一大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开展了神外、肝胆、泌尿、妇科等微创治疗技术及肿瘤放疗技术,是梁平区医疗救治中心。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川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南川区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非直管附属医院、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南川分中心、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重庆市区域重点学科2个,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7个,重庆市临床特色专科4个。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潼南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潼南地区唯一一家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始终坚持“仁爱、厚德、精诚、卓越”的办院理念,担负辖区内逾百万人口及周边区县群众的医疗急救预防工作,承担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铜梁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重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于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全区居民和毗邻区县部分群众的医疗保健工作,以及区内各乡镇卫生院的教学和医疗指导任务。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忠县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开放床位900张,年门诊量50万人次,年住院病人3万余人次。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康复科、消化内科、临床护理为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创建科室,创伤骨科为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长寿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能施行包括颅脑、口腔颌面、胸心、腹部、脊柱、四肢、血管、神经等高难度手术。承担长寿区90余万人口的医疗任务,还辐射渝北、巴南、涪陵、垫江、邻水等周边区县。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渝北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渝北区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和急救中心、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重庆市“文明单位”及国家爱婴医院,医疗综合指标在同级医院中位居前列。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城口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康复及重大灾害事故和疫病防治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乙等医院,医院形成了经腹腔镜微创胆囊切除术、痔疮套扎根治术、白内障复明术、血液透析疗法和中医中药辩证治疗慢性病五大专病特色。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两江新区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集医疗、教学、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和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单位。医院是重庆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消化内科是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急诊科是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中医康复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荣昌医院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是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培训基地,可成熟开展心脏及脑血管介入手术等,已成功通过标准版胸痛中心、基层版卒中中心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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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编外招聘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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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培/住培
  • 1、规培:心血管病学、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内科危重症医学、内科老年医学、普通外科学、外科危重症医学、神经外科学

  • 2、住培:内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

  • 3、护士规培学员

  • 4、住培:内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

  • 5、住培:内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

  • 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市中毒控制中心)

    2、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医院)

    5、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万州区中医院、万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6、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

    7、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西南大学附属心理医院、重庆市心理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

    8、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重庆大学附属中心医院、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

    9、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重庆市口腔医院)

    10、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重庆市老年病医院)

    11、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重庆市妇产科医院、重庆市遗传与生殖研究所)

    12、重庆市人民医院(重庆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13、重庆市中医院(重庆中医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中医研究院)

    14、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重庆市肿瘤医院、重庆市肿瘤研究所、重庆市癌症中心)

    15、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西南大学附属公卫医院)

    16、重庆市血液中心

    17、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西部儿科发展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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