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

2001-5000人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65人

 70

2025.1.14-2025.6.30

报名中

基础医学院教学科研岗、检验医学院教学科研岗、公共卫生学院教学科研岗、药学院教学科研岗、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岗、医学信息学院教学科研岗、护理学院教学科研岗、科技创新中心教学科研岗、科技创新中心实验技术岗、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岗、感染病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岗、脑科学与脑疾病研究院教学科研岗、期刊社编辑、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技术岗、实验动物中心实验技术岗、口腔医学院教学科研岗
全职,社招
博士起
招聘要求

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医科大学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失信情形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拟聘用公示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二章规定情形的岗位,以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考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630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47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58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58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因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应聘单位同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最晚不超过20251231日。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博士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如应聘岗位存在空缺时,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在重庆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zhaopin.cqmu.edu.cn/zpself/main.jsp#)中注册应聘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注册网络要求: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Internet Explorer 8.0及以上。屏幕分辨率推荐设置为1366*768或以上。网站技术联系人:千诺科技;电话:**

报名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630日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学校用人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招聘系统导出打印)及招聘网站填报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历学位,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考核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一)专业面试

学校用人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专业面试,学校人事处负责指导、监督。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100分。应聘人员专业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二)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并按照学校综合面试规则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团队意识、职业素养、仪表仪态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100分。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优先确定为进入后续环节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为进入后续环节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进入后续环节人选。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并出现缺额的,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签订就业协议

2025年应届毕业生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签约后进入后续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学校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用人部门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学校会同用人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拟聘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由用人部门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进入拟聘公示环节后,招聘岗位因故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未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及公告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者,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联系方式

1.本公告由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学校用人部门。

2.简历投递网址:http://zhaopin.cqmu.edu.cn/zpself/main.jsp#

3.招聘网站技术联系人:千诺科技;电话:**

4.招聘咨询联系人: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张老师

电话:**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

邮编:400016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cqmu.edu.cn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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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2015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由位于渝中区的袁家岗校区和位于重庆大学城的缙云校区组成,校园总面积2650亩。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7681人,其中博士生1218人,硕士生6655人,本科生18914人,专科生260人(支援少数民族项目),留学生634人。
    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4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6个重庆市“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
    学校设有22个学院(系),开设36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专业已首批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现拥有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现有专任教师3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人,博士生导师323人,硕士生导师1967人。近年来,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面向海外延揽高层次人才,成建制引进多个具有国际水平的人才团队,加强本土人才引导与培育,逐步构建起“近悦远来”的良好人才生态,形成推动内涵式发展的强劲动力。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外聘)、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杰青等国家级人才57人次,省部级各类人才990人次。现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500余人,人才塔基和师资蓄水池作用日益明显,人才队伍活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以来,学校累计新增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各级部门及横向项目4500余项,资助经费11亿余元;牵头承担了传染病防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资助经费达2.54亿元。近五年发表SCI收录论文10000余篇,年均增长率15%。多项成果在《柳叶刀》《自然·医学》《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5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全国创新争先奖2项。学校独立研制的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海扶刀)属世界首创,是我国第一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医疗设备,首台设备于2020年12月获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新冠疫情发生后,学校成功研制出我国首个获批上市化学发光法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产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新冠中和抗体鼻喷剂。抗抑郁和中风药物相关技术、肿瘤免疫治疗等科技成果高质量完成转化。
    学校高度重视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将其作为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抓手。“十三五”以来,新增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平台39个。现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平台70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家级平台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及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部委级平台6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智库、科普基地等省级平台57个。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与欧洲、亚洲、北美洲、大洋洲的23个国家和地区的52所教育或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包括英国莱斯特大学、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等国际名校;与英国莱斯特大学联合办有我国西部地区唯一获批的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时,与复旦大学、西南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长学制医学生的联合培养。
    学校现有附属医院15所。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儿童医院近10年连续入选复旦版“全国医院综合排行榜”百强。直属附属医院获批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各1个,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4个。现有编制床位近20000张,年门诊量近1546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6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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