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杨浦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大力推动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杨浦区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实施意见》(杨人社办[2020]14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杨浦区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并志愿服务杨浦卫生健康事业。
2.具有上海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应届毕业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除外),并符合相应岗位的聘用要求和资格条件。
3.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医、药、技、科研岗位的专技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岗位的专技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纳入区卫健系统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的医技岗位人员(超声、放射、病理、口腔),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4.2010年以后毕业的临床类、中医、口腔医师,须经过国家或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5.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证书。
6.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岗位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纳入区卫健系统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共招录54个岗位,155人。详见《2022年杨浦区卫健系统自主招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三、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2022年杨浦区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意向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邮件主题请设置为:应聘岗位+姓名。
材料要求: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执业证、规培合格证、代表性科研成果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由区卫健委会同各事业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招考。由区卫健委会同各事业单位对审查合格者组织笔试、面试(考核),笔试成绩原则上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不低于40%。对具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3、体检考察。对考试合格者,参照《上海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格检查标准》,在本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卫健委组织各事业单位实施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4、审核公示。对达到录用标准的应聘人员,报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经区卫健工作党委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区卫健委统一在杨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由各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设定试用期。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等级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妇保医师 | 1 | 中级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上海户籍或持有上海居住证一年以上且积分120分及以上;曾在公立医疗机构受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技职称;执业范围为妇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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