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在上级组织和医院党支部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要求,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
二、领导制定医院工作计划、长远规划、按期布置检查、并及时总结,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工作。
三、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水平。
四、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干部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五、领导和检查全院科研计划的拟定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科研工作的开展。
六、负责组织、检查医院负担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人群保健工作。
七、教育广大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教育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各类差错事故的发生。
八、根据国家人事、劳动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工作。
九、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督促检查财务收支情况。审查预决算,掌握基本建设情况,关心职工生活。
十、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十一、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应指定一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