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在本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累计满5年及以上,近3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或因中途离岗(含辞职、个人申请解除聘用合同,不包括开除处分和辞退、自动离职等组织处理)而无法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的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及离岗前3年和重新入编后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