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沟通协作能力,专业基础扎实,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要有熟悉的临床诊疗能力,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
3.学历:大专及以上;
4.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等;
5.有精神卫生专业主治及以上职称。
工作职责:
1.在院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政策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有关精神卫生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发现医疗缺陷或事故倾向,应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展,做好善后补救工作,并向院部书面报告。
2.负责所本科医疗质量管理和病区管理,领导本科医务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各项医疗任务。
3.具体参加和指导医师、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经常检查病区的医疗护理质量,严格督促执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参加病区晨会交班,按时查房,及时组织新病员入院,参加疑难和死亡病倒的分析讨论,决定病员诊断、治疗、会诊、转院及出院事宜。
4.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开展临床科研工作,每周安排不少于的业务知识学习。
5.不断总结经验,学习兄弟单位的工作和管理经验,取长补短,并做好每季度上报工作计划和小结。
6.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妥善安排实习和见习人员的带教培训工作,审核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
7.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组织和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医院条件不允许时,组织转院,派专人护送。同时并向院部汇报。
8.带头尊重精神疾病患者的人格,保护他们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