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主要职责:
1.在临床试验启动前,临床监察员应制定科学、可行、详细的临床预算,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2.在临床试验启动前,临床监察员应制定科学、可行、详细的临床研究计划。包括:临床进度总体时间安排;临床启动计划;临床监察计划;临床统计计划;临床总结计划;临床费用预算;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3.拜访拟定各种临床单位,并考察其合作态度、团队精神;人员资格、数量、工作经验、实验场所、床位;临床试验检查仪器和设备;日门诊量等在充分考察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选定牵头和临床参加单位。主要研究者的选择:(与市场部沟通)
4.通过多种渠道详细了解并核实:统计单位资质条件(专业基础及人员配备组成等);合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程序等。在充分考察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选定临床统计单位。
5.监察员独立或会同主要研究者拟定临床方案(草案);监查员根据临床方案设计CRF表(草案)。
任职资格:
1.本科以上学历,医药相关专业;
2.工作经验2年以上(不含CRC经验、BE经验、器械经验);
3.有完整项目经验优先(完整项目经验包括立项:伦理、合同、启动、检查、质控、稽查、数据清理、中心关闭);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物GCP获取时间不低于2年;
5.相貌端正,气质佳;
6.对中药临床试验有强烈意向;
7.办公地点在北京、河南、武汉(任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