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至50岁
岗位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包括医疗、医技、门急诊、护理、药剂、行政、预防保健、后勤等),并对院长负责。
2、副院长要主动为院长出谋献策,认真抓好落实,加强院长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3、副院长在其分管工作中,受院长的委托,行使院长有关职权,并对其分管所涉及的职能部门实施领导。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长请示、汇报。
4、副院长对院长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出、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院长的决定。
5、院长应经常与副院长商量有关工作、交流意见,支持副院长的工作,不能独断专行。
任职资格:
1、本科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年龄50岁以下;
3、医学专业均可;
4、有较强的学习及动手能力,扎实的理论基础。
5、沟通能力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6、具有公立二甲医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