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接收应届生
近五年科研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A类博士后?(1)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下同),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项目领军期刊类或重点期刊类,或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限研究型论文,下同)4篇。?(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同等水平项目。?
2.B类博士后?(1)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在中科院 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同等水平项目。?
3.C类博士后?(1)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2)补充:①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在 中科院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等同于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或者国际(限美欧日)发明专利2项等同于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4.D类博士后?符合招收条件,具有较好的学风和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福利待遇
(一)科研绩效奖励:1.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可参照本院在职人员科研绩效进行奖励。2.博士后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科研经费配套参照《医院科研配套和自有经费管理办法》。
(二)科研启动金:博士后进站3个月内完成开题并递交研究工作计划的,按20万元/人的标准配置科研启动金,其中医院支出10万元,余下10万元从合作导师科研经费支出。
(三)住房条件:博士后在站期间,医院提供可租住的公寓或提供货币化住房(租房)补贴1000元/月(税前)。
(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参照医院同类在岗职工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工会会费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医院支出。
(五)学术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医院职工同等学术待遇,可依托医院申报科研基金项目、人才工程项目等,具体按照上级部门、医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1.延期出站的,延期期间可享受学术待遇、货币化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待遇,仍由医院支出;原则上其余延长期内相关待遇由博士后本人与合作导师协商解决。2.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进行,除享受上述博士后待遇外,可同时享受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相关待遇(含国家及省规培补贴,不含奖励性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