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三)年龄条件: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属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受派单位开除或辞退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见职位信息栏)
四、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笔试)→医院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入职体检→试岗→试岗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报名要求
(一)时间:2025年12月2日8:30--16: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要求
报名审核时需本人到现场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验证码)”。
六、招聘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招聘,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面试比例可放宽到1:1;若面试人数超1:8,需加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若出现有2个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总成绩小数点顺延后几位高分者录取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聘用
体检合格者根据医院通知时间到岗试用。试用时间: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隐瞒病史且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严重违反医院相关制度的;
3.不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的;
4.因本人过错出现投诉或纠纷的;
5.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6.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涉嫌造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
八、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2330元/月,试用期间缴纳五险,无绩效薪酬。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并缴纳医疗、失业、养老、生育、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医院规定实行轮休,餐补等其他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