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3人

 190

2025.2.18-2025.2.24

已结束

专任教师、辅导员岗
全职,社招,应届生
硕士起
招聘要求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4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5214日至224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24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4年及以前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52189:0022417:00注册成功的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18日至223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24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52189:00225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52259:00227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259:00226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3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53259:00329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5329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笔试加分。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今年仍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专门窗口提出申请,经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报省人社厅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项目人员、退役士兵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此次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附件3: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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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直属省教育厅管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最早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72年。学校坐拥“武汉·世界光谷”的中心地利,开创了区域化、国际化、现代化高职办学的成功范例,成为引领荆楚、示范全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著名品牌。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职教先进单位、首批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育计划培养基地;获评2021年“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2022年“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2020年“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2019年“教学资源50强”“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校长奖”以及“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是湖北省文明校园、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同时,学校是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教育分会理事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分会会长单位。

    学校秉承“厚德笃学,求实拓新”的校训精神,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一个坚持——坚持高等职业教育方向;二个满足——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的需求,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求知、求技、求职等多方面的需要;三个结合——实现学校与企业相结合,专业与行业相结合,知识、能力与素质相结合;四个为本——学校以人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教育以学生为本,人才培养以能力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品牌强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在校企深度融合的开放式办学模式、柔性化教学体系、“三全育人”体系、以综合能力素质为核心的全面质量观以及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形成特色。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2067亩,建筑面积61.3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82亿元,其中教科研设备总值2.82亿元。学校拥有282个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校外实训基地212个。学校馆藏纸质图书近152万册、数字资源量(折合)92万册。学校出口总带宽18.1Gbps,校园网主干带宽40Gbps,建成了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备、信息化服务功能完善、信息化教育教学均衡发展的智慧校园体系。

    学校现设置11个二级学院共60个专业,覆盖光电信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建筑、商学、智能商务、艺术设计、外语外贸、时尚传媒、旅游航空、生物等十多个应用技术与教育领域,形成了以27个国家级称号专业为引领、46个省级称号专业为主体的专业集群。其中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示范性专业5个,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8个,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重点、品牌、特色专业33个;湖北装备制造、湖北旅游是湖北10大职教品牌。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1071人,兼职教师41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871人,副教授以上448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62.63%。学校拥有教育部督学1人,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技术技能大师1人,湖北省技术能手28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学校有国家行业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4人,国家级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培养对象1人。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办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新加坡等25个国家和地区的117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交流与工作关系,开展各类国际教育项目55个,2000多名校友在国(境)外学习和工作,牵头成立了“湖北职教国际交流分会”,荣获“2018年度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学校依托行业产业,发起并牵头成立了第一个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职业教育集团,牵头成立湖北省芯产业、湖北现代制造、湖北电子信息、湖北旅游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成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1个,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1个,与IBM、海尔、华中数控、联想、长江存储等400多家企业和机构长期开展“产学研用”合作。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167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6%以上,学校就业工作多次获省级以上表彰。学校建有教育部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2个、湖北职业教育研究院(省级教育智库)等多个研究平台,6个博士科研团队。常年为400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开发、咨询、培训、成果转化等服务。学校援建中西部职业院校12所,牵头组团援疆10余年,被省政府表彰为“职教援疆先进单位”。学校年均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技能培训近50000人次。

    目前,学校正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提质创优计划,深入推进“双高”建设,全方位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行领导力、执行力、教学力、文化力、学术力“五力并举”策略,着力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全校师生员工正致力于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加快内涵建设与发展,办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流职业技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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