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2年 51-1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 1266

2014.1.2-2014.1.30

已结束

药学
全职
招聘要求

 

2014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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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9

 

根据《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精神,经清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清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清城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清远市清城区燕湖新城建设指挥中心,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清城区殡葬监察中队,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清城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城区卫生监督所、清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招聘单位空缺岗位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具体详见附表1)。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1日至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共叁天。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雅苑饭堂二楼(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左侧)。
(二)报名方式及缴费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及现场缴费的方式。报考者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双面打印),贴好相片。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同版)。
(三)准考证发放。
本次考试笔试前不作资格审核,报考者自己核对条件符合要求后即可报名参加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四)考试收费。
按照清远市清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时每人交考试费90元。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
(一)笔试。分值占50分。
1、时间: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2月16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成绩于2月18日前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二)资格审核。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面试前由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是在职人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分值占50分。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按岗位进行命题。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七、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可以不予聘用已公示人员,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加分。申请人在报名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时间为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已列入清城区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资格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执行。申请人报名时要提交随军部队已核准的《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城区户籍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时间为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负责。
(六)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3939034
清远市清城区燕湖新城建设指挥中心:3505511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3391050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3600076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822719
监督电话:393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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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主管单位

招聘单位

单位类别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专业要求

学历

其他条件

10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清城区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

专业技术岗位

A504

1

社会人员

药学

本科以上

药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198417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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