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招聘见习护士30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青年就业的政策,加强青年护理人才培养,帮助应届毕业生提升临床实践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聘用等相关规定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76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支委会会议研究,现就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护士相关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见习护士30名(男性20名;女性10名)。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精神卫生事业,安心本职工作,自愿到我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团结同志。
3.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校或未受过任何处分,表现优异者。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200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5.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为2025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学历优先)。
6.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参加过就业见习,缴纳社保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吸毒史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双江街道桂园路2号康复楼B606室)。咨询电话:023-55129815。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2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表、个人简历、社保参保证明(渝快办)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表。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及委托他人报名。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考试、考核场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内容,分值为100分。
2.面试: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附加分:全日制本科学历,给予3分加分。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附加分。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根据拟招生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均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成绩查询及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将在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康复楼六楼公示栏内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在县内是否有正式编制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以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康复楼六楼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拟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八、待遇
1.本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时间为12个月,见习期满,完成所有培训科室的所有培训要求后,医院予以发放就业见习护士临床培训合格证书。
2.见习期间,每人每月享有2330元的基本生活费,同时享有不低于100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满后,由医院结合岗位实际与考核情况另行研究确定是否留用,相关方案会提前通知。
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