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公告】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中药药品调剂岗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中药药品调剂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4年中药药品调剂岗公开招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专业基础能力考核合格。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及以上中药师职称
4.同等条件下同时具有西药药剂师职称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具有两年及以上药品调剂岗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11楼人事科
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西药药剂师职称者需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有两年及以上药品调剂岗工作经历的需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佐证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有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等的,取消报考以及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0日(9:00-12:00,14:00-17:30)。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报名当日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审查结果,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凡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3: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该招聘岗位的面试等后续环节。
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用计划1:1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依次以综合表现优异者确定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统一到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医院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通过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试岗和录用。
1.试岗。医院将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公示初聘人员,公示结束后通知初聘人员进入试岗环节,试岗期为1个周。用人科室负责试岗人员考核,
2.录用。医院与试岗考核合格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寿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晴杨朝霞
联系电话:**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重庆市长寿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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