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医院(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1961年 2001-5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29人

 602

2024.2.21-2024.2.27

已结束

急诊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肛肠科医师、肿瘤科医师、脑病科医师、血液风湿科医师、风湿病科医师、心血管病科医师、脾胃科医师、内分泌病科医师、妇产科医师、儿科医师、骨五科医师、骨科医师、疼痛科医师、检验科技师、放射科医师、健康管理中心医师、麻醉科医师、超声影像科医师、院感管控岗、招标采购岗
全职
本科起
招聘要求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219日至227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27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2219:0022717:00注册成功的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21日至226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27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2219:00228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2289:0031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289:00229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6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3269:00330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3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由省人社厅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79:0031024:00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4)。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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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湖北省中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全国示范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湖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是全国唯一一所“四位一体”发展的省级三级甲等中医院。医院始建于1868年(清同治七年),前身是英国传教士杨格非博士创办的仁济医院,距今已有154年的历史。经过几代省中医人的辛苦耕耘,目前医院已发展成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新药研发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省级中医院。2017年,医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20年11月,湖北省中医院葛店院区建成开诊,开放床位400张,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2020年被列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疫病防治基地依托建设单位。

    1868年
    医院始建于

    290000平方
    占地面积

    2500余张
    开放床位


    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1961年,原湖北省卫生厅批准湖北省中医院前身—湖北医院为湖北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60年多年来,医院已发展成为师资力量雄厚的大型教学医院。每年完成湖北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任务2万余学时,接收实习生、进修生、留学生、硕士生、博士生500余人次。

    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 是根据中共中央[1978]56号文件精神确定建立的全国六所中医药科研基地之一,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内设中西医结合研究所、中药研究所、骨伤科研究所、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临床研究所5个研究所,下设15个研究室。1991年5月,原国家主席李先念同志为研究院题写院名。同年9月,李先念同志夫人林佳媚女士亲临研究院,为院名揭牌。1994年,被确定为“卫生部中药临床药理基地”。2001年,研究院与湖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合并组建成湖北省中医院。2017年,研究院成功纳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项目。在建中的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药研究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84848㎡,于2019年12月奠基。2022年,成功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建设单位。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 2008年,医院确定为全国十六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之一,重点进行肝病研究。基地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60040㎡的综合大楼,总投资2.83亿元。2015年4月,基地综合大楼正式投入使用,2016年12月,基地建设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验收。

    目前,医院“一院四址”,即花园山院区、光谷院区、凤凰门诊、葛店院区。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500余张。

    医院专家荟萃。现有在职职工3159人(含三结合),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607人,博士生导师33人、硕士生导师172人。拥有210名从事科研工作的全额事业编制。拥有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1名,国家级名老中医41名,湖北中医大师5名,湖北中医名师12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研修人才28名,湖北省中青年知名中医11名,湖北医学领军人才5名,湖北省医学青年拔尖人才3名,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共14人等。

    医院专科齐全。开设临床及医技科室46个,拥有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专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专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我院现为区域中医诊疗中心(肾病)建设单位和区域中医诊疗中心(肝病)培育单位。

    医院中医特色突出。始终致力于传承和发扬中医药的精髓,在全国率先开展“治未病”“体质辨识”“冬病夏治”“膏方节”等中医特色服务,拥有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1个、国家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1个、国家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三级实验室各一个、二级实验室14个。医疗机构中药制剂93个。

    医院科研实力稳步提升。先后主持或参加了国家“六五”至“十三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部省级科研课题400余项,获国际、国内先进成果60余项,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省级重点实验室一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专业19个,国家、省级学会主任委员30余人,副主委60余人。2022年4月成功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储备库,成为全国首批 30 家建设单位之一。与省科技厅共同出资设立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为全省首批设立的 5 支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之一。院生物样本库2022年通过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的审批,获人类遗传资源保藏资质。

    医院致力协同创新,合作共赢。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捷克、新加坡、台湾等2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合作关系。同时,以国家中医药研究基地为引领,整合优势资源,聚焦湖北传统优势中医药研发,广泛借脑引智,聘请国内外十余位知名专家,寻求学术技术支持。与湖北中医药大学、省内外知名药企、知名大学研究室所、国内高水平研发团队进行实质性协作与合作。与我省25家三级中医院组建湖北省中医联盟,与21家基层中医院组建湖北省中医院集团,与15家高校校医院成立湖北省中医院高校校医院医联体。在专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协作、中药制剂研发推广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全力打造我省集政产学研医于一体、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协同创新平台。

    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发挥中医药治疗优势,出台中医诊疗方案,先后研制湖北“肺炎1号”“强力肺炎1号”,用于全省新冠肺炎患者的中医药救治。率先开设新冠肺炎多学科模式(MDT)康复门诊,组建全国新冠肺炎康复门诊协作网络,发挥中医药诊疗优势和干预特色,加快恢复期患者康复;全院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彰显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赢得社会和群众的高度评价。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立足新的发展阶段,医院将继续秉承“传承中医文化,服务大众健康”的服务理念,充分把握后疫情时代中医药发展的重大机遇,坚持“做大、做强、做特”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与时俱进,勇往直前,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不负梦想,勇开新局,奋力谱写医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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