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7人

 99

2025.2.18-2025.2.24

报名中

辅导员
全职,社招,应届生
硕士起
招聘要求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4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5214日至224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24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4年及以前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52189:0022417:00注册成功的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18日至223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24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52189:00225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52259:00227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259:00226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3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53259:00329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5329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笔试加分。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今年仍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专门窗口提出申请,经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报省人社厅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项目人员、退役士兵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此次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附件3: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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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湖北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是新中国最早独立建制的幼儿师范学校。2013年上半年,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主要职能为培养学前教育师资力量和承担全省在职幼儿教师的培训任务,是湖北省唯一专门培养幼教人才的师范类高校。学校现有武汉新城校区、汤逊湖校区两个校区和一个附属幼儿园,总占地面积近600亩。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挂靠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均为省级文明单位(校园)。
    百年幼教,奠定基石。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湖北省实验幼儿园”,溯源于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1903年倡导创办的“湖北幼稚园”,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立幼稚园,被誉为“百年幼教基石”而载入史册。
    首创幼师,沧桑积蕴。新中国成立后,在时任湖北省文教厅厅长李实的亲手筹划下,1951年9月10日,湖北省武昌幼儿师范学校在武汉率先创办,开启了全国幼儿师范教育新纪元。1951年至1961年是湖北幼师独立办学、发展欣欣向荣的阶段,规模逐步扩大,在校师生近800人。1961年之后,建校步伐放缓几近停滞,师生锐减至不足200人。1965年夏,湖北省武昌幼儿师范学校与省实验师范学校联合办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翌年停办。1971年恢复师范招生,更名为武汉市第二师范学校。1975年秋恢复幼儿师范班招生,1981年起招收三年制应届初中毕业生。联合办学期间,共开办幼儿师范班18个,培养幼儿教师720多人,培训在职幼儿教师2000多人。至此,湖北幼儿师范教育逐渐步入发展正轨。
    筚路蓝缕,黉门新貌。1982年6月18日,省政府批准重新单独组建湖北省武昌幼儿师范学校。1984年9月10日,在各级领导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鼎力襄助下,湖北幼师在武汉市武珞路391号正式复校开学,再次开始独立建校、招生办学的艰苦创业之路。1993年2月,校名变更为湖北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几代幼师人历经30多年的不懈努力,克难奋进,开拓创新,特别是2013年成功升专和实施校址外迁,务实推进“两个两步走”和“一主两翼”发展战略规划,谱写了幼师发展的新篇章。学校葛店校区,位于武汉市光谷东的葛店开发区,占地面积554亩;学校汤逊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占地面积100亩;学校附属幼儿园——湖北省实验幼儿园,位于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占地面积24亩;学校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学校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建有艺术楼、图书馆、报告厅、学生艺术中心、学生公寓、餐饮中心等现代化教学生活服务设施,建有学前教育实训功能室、钢琴、舞蹈、语音、音乐、计算机、体操、美术、手工等现代化专用教室。
    笃志笃行,玉汝于成。办学发展70余年,学校砥砺前行,拼搏进取,逐渐发展成为湖北省幼儿教育的教学、科研、信息和培训中心。1985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加强幼儿师资培训”项目学校,是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单位,湖北省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学校多次受到国家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表彰,曾获“全国巾帼文明奖”、教育部“基础教育先进单位”。1990年以来,获得省级先进教育集体、省级文明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40多个。学校与省直机关和武汉市部分省级示范幼儿园、高校附属幼儿园,以及各市州省级示范幼儿园等建立了55个幼教实习实训基地。
    学科勃兴,成就斐然。学校高度重视教学科研,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建校以来,先后完成全国教育机构及学会科研课题233个;编写教材和出版专著691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500多篇;在国家和省级各项评比中获奖1000多人次。自1992年起,学校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挪威东南大学、英国赫特福德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幼师等多所国内外高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6年,“同在一个太阳下——中澳儿童绘画藏品回顾展”文化交流成果被确定为湖北省“一带一路?湖北文化周”文化交流项目。2020年,学校与湖北省学前教育研究会、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立图书馆等联合主办“童心童力战疫情——中澳儿童画展”。学校艺术团多次参加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组织的大型演出活动,获得好评。

    夙夜在教,桃李芬芳。学校打造了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的高水平专业化教职工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6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及副高职称教师有56人,讲师79人。教师中,荣获国家荣誉称号有12人,荣获省级荣誉称号有68人;国家奖励青年音乐家1人,曾宪梓奖获得者3人,享受政府专项津贴2人,荣获“楚天园丁奖”1人。学校开办全日制三年制和五年制大专教育,在校学生近9000人,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体,开设有学前教育(三年制)、学前教育(五年制)、早期教育、特殊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母婴护理)、小学英语教育、旅游英语、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音乐教育、音乐制作、舞蹈教育、体育教育、播音与主持、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21个专业。学校设有“十院一园两校区”,即: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早期教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湖北省实验幼儿园、武汉新城校区和汤逊湖校区。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数万名赤子英才,一次性就业率达94%以上,他们已经成长为全省各级示范幼儿园中的中坚力量,82.6%的湖北省幼儿园系列特级教师均系学校毕业生。

    “百年幼教”“首创幼师”两个全国第一,奠定了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中国幼儿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地位。立足新阶段,眺望新征程,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响应“幼有所育”“老有所养”的民生发展战略,以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为己任,持续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幼儿师范学院而努力奋斗。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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