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

 275

2025.6.6-2025.11.30

报名中

骨伤科医师、脑病科中医师、营养科中医师、中药师、中医师、麻醉科医师、中医儿科医师、内分泌医师、骨伤科中医师、临床中医师
全职,社招
本科起
免笔试
招聘要求

重庆两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两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重庆两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5月。考生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具体可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5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在19896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1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其他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58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81日至20258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岗位要求“临床医学(感染性疾病方向)专业”,持有“临床医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感染性疾病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其就业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情况不影响报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的,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除招聘公告另有规定外,考生按规定应于2025年参加住培结业考核,且报考岗位要求取得住培合格证的,其取得相关住培合格证明的时间应在2025831日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时间为2025669:00起至2025113018:00止。

报考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两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网上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在考生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电话告知考生。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各医院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单位后续通知,须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详见附件3),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报考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一)心理测试

各岗位在综合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2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等规定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综合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单位及岗位、面试成绩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招聘单位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凡本公告约定了最低服务期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两江新区官网(http://www.liangjiang.gov.cn/)“政务”频道“公示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报考单位:

1.两江新区人民医院:陈老师,**

2.两江新区中医院:胡老师,**

3.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黄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1:重庆两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5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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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是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直管的二级中医(综合)医院。前身为渝北区大竹林卫生院,始建于1952年;2007年按照乡镇卫生院标准建成并投入使用,由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主管,位于大竹林街道楠竹路3号。医院建筑面积15000㎡(其中5000㎡为疫情防控需要搭建的临时用房),编制床位200张,预计2023年底实际床位数可达400张;医院现有职工478名。医院采用“1+1+3”(院本部+楠苑康复护理院+大竹林、礼嘉、康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模式,承接了新区中西医医疗、中医药管理等任务,为辖区100余万人提供医疗健康保障服务。
    五年来,医院按照国家医改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高级职称人才增长3倍、设备总值增长5倍,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人才集聚。医院现有副高及以上职称47人、硕士研究生3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市级各类专委会成员20余名,人才梯队合理、实力雄厚。设备先进。医院配备了核磁共振成像系统、GE64排螺旋CT机、GE悬臂数字化医用X线摄影系统等先进齐全的医疗设备,医疗设备总值近1.5亿元。学科齐全。医院新增重症医学科、肾内科、国医门诊、儿保科、临床心理科、病理科在内的科室6个,通过专科分科、引进人才等途径增强了23个临床科室力量。2017年以来开展新技术新项目77项,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0余项,发表SCI论文10篇,国内核心期刊科研论文100余篇,发明新型实用专利20余项,2022年三四级手术占比达59.98%。特色明显。中医师占比由8%增加至32.9%,中药品种数增加至300余种,创新推出新冠预防方、补气养血膏等特色药学服务,得到群众广泛好评。已完成康复科的市级中医重点专科申报,正在推动骨伤科、肺病科、脾胃病科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工作。任务出色。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医院先后完成379万余人次核酸检测、40余万人次新冠疫苗接种、接管集中隔离点23个,在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医院空地建设项目新增住院病床110张,医院ICU及监护床位数已达64张,有力抓好了新冠患者救治。先后荣获“重庆市工人先锋号”、“重庆五一劳动奖章”、“重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10余个,得到市级、区级报道200余次。
    医院新院区选址于礼嘉组团F14-2地块,建筑面积19.64万㎡,总床位900张。拟涵盖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功能,建设成为“综合救治能力突出、中医特色突出、疫病防治水平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院,重点打造治未病科、康复科、肺病科、骨伤科等特色专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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