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501-2000人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4人

 294

2024-8-12至2024-8-17

已结束

健康学院药学教师、健康学院医学实训指导教师
全职
本科起
招聘要求

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8月。如:考生从2022930日至2024831日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具有2年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在军队服现役或其他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7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8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81日至20248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11日至20237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本公告所称“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网上报名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除招聘公告另有规定外,2024年当年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且报考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取得相关住培合格证明的时间应在2024831日前。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根据人事考试总体安排,考生可根据报名系统相关提示自愿选择相应考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其中,需专业科目笔试的(见附件1),笔试考点安排在重庆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8129:008179: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819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482009: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4930900970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确需另外报名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另行通知。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包含结构化、无领导小组、现场答辩等方式)、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考)。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497日(星期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预计20249月下旬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笔试的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通知。考生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面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实操、案例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附件1的专业面试采取两种不同方式的,每种方式各占专业面试成绩的50%。专业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型”和“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科成绩按原始得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甲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丙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丁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单位及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按规定应告知考生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市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等官方网站(市属高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注意关注有关高校官方网站通知)。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凡本公告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附件1“备注”栏)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7;考试考务咨询:**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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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学校起源于1936年兴办的涪陵县立简易师范学校农科职业班(重庆市涪陵农业学校前身),2003年1月重庆市涪陵农业学校、重庆市第三水利电力学校、重庆市第三财贸学校合并创办涪陵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12月成为重庆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21年6月成为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同年7月成为重庆市首批“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区位优势明显,办学条件优越
    学校地处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城市、重庆一小时经济圈核心城市、成渝双城经济圈东部中心城市——涪陵,是产业强区、科创高地、两江福地、巴国故都,距重庆主城的通勤时间仅半小时。学校紧邻涪陵高新区、重庆白涛新材料科技城,是一所紧密链接高新产业和渝东新城的双核生态特色校园,江南校区占地约420亩、校舍近20万平方米,高新校区(筹建)占地600亩、校舍约30万平方米。
    学校固定资产近10亿元,教学实训仪器设备值近1.3亿元,建有由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重庆市高职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构成的9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51个校内实训室,馆藏图书195万册,还是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下设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财经学院、健康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教育学院等7个实体性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等3个教学机构,全日制在校生近1.2万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20余人,博士硕士210余人,博士生导师1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振动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空气动力学会风工程和工业空气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鞋服饰品及箱包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重庆英才·创新领军人才、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校长、重庆市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等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21人次;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重庆市教学团队1个。还建立了一支由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近3年取得了国家级标志性成果44项、省部级标志性成果382项。
    产教融合紧密,校企共育英才
    学校对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等“国之大者”,聚焦重庆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涪陵“2349”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坚持专业与产业共生,开办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大数据技术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药品生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等49个专业,拥有国家骨干专业2个、重庆市“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1个、重庆市优质专业群4个、重庆市骨干专业5个、重庆市示范专业4个、重庆市双基地专业3个、重庆市专业能力提升项目专业1个、校企共建专业5个,建有省部级教学资源库2个、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在线精品课程2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一流核心课程1门、一流课程7门、众创空间1个。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探索校企“双元”育人,与重庆涪陵高新区、长安集团、赛力斯集团、太极集团、科大讯飞、华兰生物、华峰新材料等高新园区、头部企业深化合作办学育人。建有重庆市市域产教联合体“重庆市生物医药产教联合体”“重庆鞋服饰品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工信部专精特新“AI+生物医药”产业学院、重庆市职业教育生物医药现代产业学院以及“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牵头成立了湘鄂渝川黔边区职教集团、重庆市药品食品职教集团、重庆市跨境电子商务职业教育集团、重庆市鞋服饰品行业职教集团。与赛力斯集团联合开展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计划培养,与华晨鑫源、华通电脑开办现代学徒制订单班。
    学校坚持“能力为本、就业为先、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全力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深化校企共建专业、理实一体化教学、专本贯通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和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岗课赛证”融通育人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综合素质培养,着力培养“专业有特长、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提高有基础、发展有空间”的“五有”人才。学生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工生产技术赛项”团体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银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项500余项,多名学生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毕业生升本率近30%、去向落实率位于同类院校前列、进入长安集团等知名企业就业的比例逐年升高,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多次获重庆市教委表彰。
    科研服务强劲,赋能地方发展
    学校服务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围绕重庆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加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先后承担各级各类自然科学、人文社科400研究余项,承担华峰新材料《华峰副产碳酸钠提纯技术及产业化》等企业技术攻关研发近100项,获得发明专利16件、重庆市科技进步奖、重庆市化工学会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奖,纵横向研发服务收入不断递增。先后成为重庆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百人计划行动”首批派出单位和全国“职业院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项目”第二批实验校、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基地、中国纺织服装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应用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职业教育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重庆市化工安全技能实训涪陵基地、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累计培训近10000人次、培训收入超千万元,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和技术技能支撑。
    国际合作广泛,打造职教样板
    学校积极构建国际交流合作新格局,为重庆少数招收全日制学历留学生的高职院校,现有全日制学历留学生32名;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开展了“3+2”的专升硕联合人才培养。与澳大利亚南澳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比利时海佛—孔多塞大学、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德国WMU教育集团、马来西亚思特雅大学和雪兰莪大学、巴基斯坦旁遮普省职教局、柬埔寨工业技术学院、印尼巴淡国立理工学院等海外院校、机构开展广泛深入合作,建有“丝路学院”“熊猫学院”和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智能制造领域人才培养基地,获批教育部语合中心“汉语桥”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教育部国际交流合作司“春晖计划”项目、教育部国际交流合作司中德SGAVE项目和多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专业)标准,获得多项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暨“一带一路”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奖项。
    文化底蕴厚重,深耕育人沃土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创新开展“红岩思政”,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和红岩精神、工匠精神,挖掘办学历史底蕴和涪陵朱熹、程颐易理文化,秉承“厚德、博学、强技、创新”的校训和“诚信、勤奋、合作、求精”的校风,聚焦职业教育特点,着力建设以知行文化为内核的现代大学校园文化,形成了“求实、求真、求是,创业、创新、创造,思索、思进、思源”的校园文化特质,是重庆市首批文明校园,建有“德馨小苑”一站式学生社区和“重庆市文明公寓”。学校坚持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常年开展各类贴近时代、贴近学生的技术技能、创新创业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建设有类型特色鲜明的学生社团,学校连续多年被评重庆市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校学生会荣获“重庆市十佳学生会”、校团委荣获“重庆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校园文化艺术节成为重庆市高校“成长潜力团学工作品牌”,校排球队连续多年蝉联重庆市大运会第一名并代表重庆参加全国比赛,学生在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多项大奖。
    办学成效显著,发展态势良好
    自1936年涪陵县立简易师范学校农科职业班起,学校88年的办学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实用技术人才和行业管理人才,涌现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和获得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双创明星、五星级志愿者、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的一大批优秀校友。学校先后获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校、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60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等荣誉。近年来,上级有关领导多次到学校调研考察并给予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国教育报、重庆卫视、重庆日报、学习强国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学校改革创新发展的成效成果。
    新时代新使命,教育强国,工贸有责。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党建统领发展、校区扩建破局、‘双高’提质升位、办学条件达标、人才团队赋能、治理运行高效”的目标思路,明规矩、强肌体、优机制,聚焦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一体两翼五重点”和“五金”新基建,围绕“办学能力高水平、产教融合高质量”新双高建设,党建统领事业发展“一融双高”,以奋进者姿态创造性张力变革重塑组织结构体系、内部治理体系、专业集群体系,强力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开新局。
    (文中数据截至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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