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单位性质
荣县人民医院系荣县卫生局下属县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荣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系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基本条件
符合用人单位引进专业,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县级以上拔尖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的全日制取得学士学位的统招本科毕业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年龄、专业及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年龄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2月21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及聘用
凡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愿意引进者,于2014年2月21日前与引进单位联系人联系,并将本人的相关信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给引进单位联系人;其次引进单位联系人将其相关信息及时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对其资格进行初审;然后对初审合格者通过电话通知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原件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按引进指标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后,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局按程序报批,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签订后必须在引进单位服务满5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引进人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各相关单位在公开引进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荣县人民医院 张晓梅 **
荣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夏 军 **
附表:单位名称 岗 位 指标数 引进条件 引进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专业 专业对应的学历或职称及年龄 其他相关条件 荣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专业技术岗 1 药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5周岁及以下 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