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岗位要求:
1、30-5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精神卫生专业,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等;
2、无基础疾病及传染性疾病;
3、精神科相关疾病的检查、治疗、预防等工作的开展,能够正确处理疑难问题;
4、取得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至少有一人取得中级职称;
5、要有熟练的临床诊疗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阅读能力、主动倾听、回答和应变能力;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7、热爱卫生医疗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综合素质较好,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