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工作内容:1.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护理工作。
2.负责拟定医院护理发展规划及管理目标并做到年有计划和总结,季有安排、月有重点。年计划目标达到相应等级医院的标准。
3.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实施质量指标,制定护理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4.建立和健全护理组织系统,组织并修订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护理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及考评。
5.负责护理人力资源的管理,合理配备人员,与人事部门合作做好护理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工作。
6.负责制定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考核,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7.了解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法,深入科室对突发事件、危重患者的护理、抢救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
8.根据工作的需要召开护理部例会、科护士长及护士长会议,分析、反馈护理工作情况,布置及商讨工作方案。
9.组织开展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应用和推广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开展学术交流。
10.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具使用情况的意见,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同解决问题。
11.根据教学目标,负责护理临床教学的管理,组织落实护理实习生实习计划和临床进修任务。
12.参加院领导主持的行政会议及行政查房,反映情况,听取意见。
13.教育护理人员热爱专业,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协助解决实际问题,以充分调动积极性。
14.密切与各科室、各部门的联系,加强协调与配合。
15.负责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主管护师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从业精神科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福利待遇: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