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
3年以上
本科
11-12
1、 组织制定标准操作规程、检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QC部门日常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2、 审核企业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控制方法及标准。
3、 负责检验工作,负责组织、监督部门人员和受托生产企业按标准及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验,负责审核检验记录。
4、 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试验,负责稳定性实验方案的制定,组织部门人员按方案进行稳定性试验,出具稳定性试验报告。
5、 负责部门文件管理、对本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任职要求:
1、熟悉药事法规,具有扎实的实验室实践管理经验。
2、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抗压能力和管理能力,有极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3、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3-5年QC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