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工作内容:1.在财务科科长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的各项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对医院的各项开支进行核算,对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2.编制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等,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处理及时,账证、账实相符。
3.登记账簿。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并及时登记总分类账、 明细分类账, 及时进行核对, 做到账证、 账实相符。
4.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每月根据总账和有关明细分类账的账户余额及其他有关资料,按国家统一的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 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说明。
5.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6.做好往来账款的管理。对各往来款项,要严格审核其真实性,并按收付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7.复核住院、门诊的收据存根。
8.管好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 整理、 装订、 保管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9.定期或不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各类资产。对各类资产的采购、 出入库、领用、调拨、报废、盘亏或盘盈进行核算。
10.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11.做好财务印章和空白支票的管理。
12.完成科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有在精神病专科医院工作经验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