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至50岁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学科建设、护理质量、科研、教学及护士人力管理等工作。
2.根据医院总目标,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拟定全院护理工作目标和计划,及时按照医院各阶段中心任务合理安排全院护理工作,并组织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拟定、修改、完善全院护理规章制度及各级人员岗位职责、护理常规、操作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护理管理制度(包括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护理教学与科研、护士培训)等,并组织培训、实施与考核。
4.健全完善有效的护理质控网络,制定护理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有效运用护理程序文件管理方法,解决系统问题。进行护理质量全程控制,减少差错,杜绝事故,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5.对全院护理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调配和使用,负责及参与护士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及奖罚工作。
6.加强护士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及护理法律、法规、护理常规和操作技术规范的学习,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倡导遵纪守法、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注重护理文化的建设、积累与传承,加强护理人才梯队建设与培养,营造积极、健康、成才的护理团队。
7.制定各级护士的培养计划,组织全院护士的业务技术培训及各层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抓好基础理论、专科理论及各项护理操作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8.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如全院护士大会、护理学术交流会、护理质量与安全讲评会、护士长例会等,布置各阶段中心任务,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9.掌握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开展情况,并对护理人员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与考核评估,促进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确保病人安全。
10.根据教学目标,制定教学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对临床带教老师的选拔、培训、考核,督促教学计划落实。
任职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50周岁以下,具有相应岗位经历;
上海地区公立三甲医院或外地知名三甲医院5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