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全职
年龄:不限至45岁
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对全院医疗、医技、药房、检验、放射等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和安全管理;
2.拟订有关医疗、医技、药房、检验、放射等人员的进修、规培培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落实。经常督
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协调医调办对医疗服务投诉和纠纷进行调查解决,对医疗纠纷进行最初干预、调解。组织讨论,及时提出处理意
见;
4.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行政人事部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等工作;
5.负责上级各主管部门的督导检查等迎检工作,参加各种相关会议等。
要求:
1.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2.科长45周岁以下,5年以上医政管理经验,副科长40周岁以下,3年以上医政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和沟
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