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由药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本岗位工作,在药剂科主任领导下,遵守《药品管理法》等药事法律、法规,执行《处方制度》,负责组织中、西药调剂工作的实施,提供药学服务,药品咨询和本科室的行政管理。
(二)规划药房的设施、设备;
(三)制定本部门药品质量的措施和指标,杜绝假药、劣药进入临床;避免差错、事故,调剂工作质量。
(四)定期进行处方用药分析
(五)提供优质服务的具体措施包括:对窗口人员素质的要求,候药时间的规定,交待病人的内容,药价公示,提供咨询服务等。每半年任意抽查60名以上门诊药房取药病人的满意度。
(六)监督和指导医生对病人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地使用药品。
(七)熟悉新药、新知识在药学工作中的应用,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本部门由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型向技术服务型转化。
(八)常规药品的供应。
(九)经常听取临床科室对药品供应的意见,密切医、药、护之间的联系和协调。
(十)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工作,要达到:处方合格率100%;发药复核率100%;出门差错率小于2/万;药品报损率小于0.2%(金额);周转库药品质量合格率100%;每季度盘点药品,符合率100%。
(十一)安排好值班工作,检查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十二)检查煎剂工作的质量和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煎剂的治果。
(十三)组织本部门人员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讲座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十四)安排好实习生、进修生的带教工作。15、负责本部门的考勤、安全和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