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医保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查落实情况,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临床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督促整改,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技术指导委员会鉴定。
5.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任职资格:
1.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及以上职称;
2.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医务科5年以上工作经验;
3.熟悉上海政策,有上海医院医务科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