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精神病防治院位于苏皖交界处,地处高淳中部偏东,距城区25公里,毗邻安徽省郞溪县,创建于1976年02月20日,为高淳区精神病专科医院,占地面积约为24亩。其中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基本医疗用房约11000平方米,辅助用房约1000平方米。
医院目前职工69人,在编36人,编外34人。其中卫技人员47人,本科学历15人,大专学历23人;在编人员中,副高以上职称6人,中级职称17人,初级职称13人。
医院现有床位共117张,设有全科,精神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图、脑电图、脑地形图、经颅多普勒及心理测验、音乐治疗等多个具有专科特色的科室;2016年医院通过了二级乙等专科医院的评审。2021年争创二级甲等专科医院。
长期以来,医院始终坚持“靠科技兴医院,靠质量求生存,靠服务树形象,靠专科带全局”的发展战略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开展正常精神疾患防治业务的基础上,还承担着卫生部重性精神病人监管治疗项目,成为全国60个示范点之一;作为高淳区医保、农村合作医疗定点专科医院,我院精神科特色在周边毗邻地区享有一定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