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基本要求
1.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养老服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年龄 30–60 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院长管理岗位。
3. 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专业与经验
1. 有护理院、养老院、医养结合机构院长/副院长/运营负责人工作经验优先。
2. 熟悉国家养老、医疗、护理、医保、民政、消防、食品安全等相关政策法规。
3. 熟悉医养结合机构运营流程:医疗护理、康复、生活照护、院感控制、风险防控等。
三、能力要求
1. 具备全面运营管理能力:人员管理、质量管控、安全管理、成本控制、客户服务。
2. 具备较强的医疗质量管理意识,能把控医疗安全、护理质量、风险防范。
3. 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处理长者及家属投诉、突发事件、对外政府部门对接。
4. 责任心强,有爱心、耐心,认同养老护理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