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保安队长录用标准:
1、年龄:28-55岁之间;
2、退伍军人优先、有安保、消防工作经验优先;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1年以上保安队长工作经验。
5、经甲方面试及试用期考核通过。
1、在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保安队的各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保安工作相关法规和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
2、督导队员做好治安巡逻、值班、消防、违禁物品排查等安保工作,以及车辆、人员、物资的疏导等秩序维护工作;
3、严格监督和指导队员按规定着装、文明规范值勤,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保管好配备的通讯器材、保安设施、自卫武器等物品,及时纠正和处罚队员违纪违章现象;
4、文明礼貌待人,与队员及甲方各部门人员保持良好关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请示汇报工作;
5、根据甲方要求,结合实际,上岗一个月内建立保安队各项工作细则、考核条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改进;
6、主持好每日班前会,督促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每周组织队员进行体能训练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队员整体素质;
7、团结本部门人员,做好全体队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队员正确处理好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为下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8、处理好治安事件和顾客投诉等各种突发事件,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工作中有处理不当的事应及时向甲方请示汇报。重大治安问题和事故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汇报,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9、配合甲方开展消防相关工作,如消防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及消防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10、组织队员积极配合甲方及时将采购的物资搬运至仓库(过重的人力无法移动的物品除外),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与安全相关的工作任务或紧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