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全职
年龄:不限
一、工作内容:
1、在业务院长领导下,指导全院医疗、教学、科研、技术的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和会诊工作,参加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
3、指导本院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定期参加门诊工作,参加院内外会诊。
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采用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7、指导本院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员优先录用;
2、高级职称,精神卫生专业,擅长常见精神心理疾病特别是儿少心理科临床诊疗;
3、有10年以上的精神科临床工作经验;
4、有丰富的精神科临床经验,熟悉医院有关诊疗规章制度、《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和各类卫生行政法规等;
5、能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6、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个人综合素质好,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福利待遇:
四、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