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55岁以下
一、岗位要求
1、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疗以及与医疗有关的其他工作。
2、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年度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与实施检查及时总结评价。
3、组织院医疗护、病案、药剂等医疗质量控制的制度制订、技术指导、病例讨论、监控检查、技术鉴定、科研论证、奖项评审等医疗指导性工作。
4、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主要包括:医疗政务一般性管理如重大抢救的实施,疑难病例讨论、各类会诊安排以及门诊、病房医疗工作的日常检查等。
5、定期召开全院医疗科室各层次管理人员会议,了解全院医疗动态,及时协调科室间工作关系,调整工作重点,日常医疗工作有序进行。
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每年度医师资格与执业注册以及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等工作。
7、定期完成全院医疗质量分析、通报及实施奖惩。
8、积极了解全国医院管理信息和医疗工作动态及发展趋势,为院领导提供医疗决策信息。
9、完成院长、业务副院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55岁以下,男女不限;
2、三年以上医疗机构同岗位管理经验(精神卫生优先);
3、熟悉医院有关诊疗规章制度、《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和各类卫生行政法规等;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文字撰写、沟通协调和对外公关能力;
5、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